英文名称 |
Mercaptammine |
其他名称 |
盐酸巯乙胺、半胱胺、β-巯基乙胺、Mercamine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无进口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性状 |
本品的盐酸盐和水杨酸盐均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70~72℃(盐酸盐),104~106℃(水杨酸盐)。有特殊臭,易溶于水。水溶液与金属接触即变暗色,有时会产生沉淀。本品对光不稳定。 |
贮存条件 |
避光保存于阴暗处。 |
适应证 |
可用于治疗预防和治疗因X线或其他放射能引起的放射病综合征(表现为恶心、呕吐、全身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还能解除金属对细胞中酶系统活动的抑制,可用于治疗某些金属急性中毒(如四乙基铅中毒),效果较好,能解除其症状(尤其是神经系统症状),但尿铅排泄未见增加。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用于预防和治疗因X线或其他放射能引起的放射病综合征(表现为恶心、呕吐、全身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也可治疗金属急性中毒(如四乙基铅中毒)。当机体应用本品后受到照射时,即产生大量的游离羟基(-OH),从而出现抗氧化作用。此外本品亦能与机体某些酶相互作用,因而使之对放射能稳定。还能解除金属对细胞中酶系统活动的抑制,用于急性四乙基铅中毒,效果好,能解除其症状(尤其是神经系统症状),但尿铅排泄则未见增加。 |
不良反应 |
注射中可能出现呼吸抑制,故注射速度宜缓慢,病人宜取卧位。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不良的患者禁用。 |
给药说明 |
注射溶液忌与金属接触,必须用玻璃注射器和不锈钢针头,以免引起变化。 |
用法与用量 |
⑴防治放射病:预防时,首次照射10~30分钟后,静脉注射10%盐酸盐溶液1~2ml,必要时每隔5~7日进行重复注射,在一放射疗程中共注射4~7次。或口服其水杨酸盐,于照射前30~60分钟服用0.2~0.3g。治疗时,每次服水杨酸盐0.2~0.3g,一日3次,5~7日为一疗程。必要时重复,但应用2~3日无效者应停用。
⑵治疗金属急性中毒(如四乙基铅中毒):静脉注射其盐酸盐0.2g,每日1~2次,症状改善后可逐渐减量;亦可加入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治疗慢性中毒:每次肌内注射其盐酸盐0.2g,每日1次,10~20日为一疗程。 |
剂型与规格 |
注射液 |
0.2g 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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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03AB甲1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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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片剂(水杨酸盐) |
0.2g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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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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