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Anisodine | ||||||||||||||
其他名称 | 氢溴酸樟柳碱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常用其氢溴酸盐。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血管性头痛、视网膜血管痉挛、中心性视网膜病变、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瘫痪、震颤麻痹、支气管哮喘、晕动病、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 ||||||||||||||
药理作用 | 为抗胆碱药,有对抗震颤、解痉、平喘、抑制唾液分泌、散瞳等以及对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作用,作用强度较阿托品为弱。其毒性较其他托品类抗胆碱药物为小。 | ||||||||||||||
不良反应 | ⑴可有口干、头昏、面红、瞳孔散大、尿失禁、疲乏等。 ⑵偶见暂时性黄疸、意识模糊,减药或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⑶本品上市后还监测到以下不良反应/事件(发生频率未知);瘙痒、皮疹、心悸、排尿困难、视物模糊、谵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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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青光眼患者禁用。⑵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⑶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骤然停药可引起头昏、呕吐等。心脏病、严重心衰、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⑵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慎用。老年患者慎用,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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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4mg,一日1~10mg;极量:一次10mg。肌内或静脉注射。一次2~5mg,一日1~2次。儿童与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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