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Alogliptin | |||||||
其他名称 | 苯甲酸阿格列汀、尼欣那、Nesina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有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不超过25℃保存。 | |||||||
适应证 | 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或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用于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阿格列汀为丝氨酸蛋白酶二肽基肽酶IV(DPP-IV)抑制剂,能维持体内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和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GIP)的水平,促进胰岛素的分泌,从而发挥降糖疗效。 ⑵药动学:主要由肾脏以原型排泄,推测肾小管主动分泌参与此排泄。 |
|||||||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本品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肝酶升高;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
禁忌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胰腺炎:已有服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⑵过敏反应:已有服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先停用再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⑶肝功能:已有服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 ⑷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本品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⑸大血管事件: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本品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⑹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安全性尚不确定。 ⑺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不确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推荐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1次,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 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 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CrCl<60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mg每日1次。 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CrCl<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 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 |
|||||||
剂型与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