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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芬太尼麻醉药品
英文名称 Remifentanil
其他名称 瑞捷
基本药物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1mg、2mg、5mg)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注射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是否禁止零售 禁止零售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适应证 用于全麻诱导和全麻中维持镇痛。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瑞芬太尼为芬太尼族中的最新成员,是纯粹的μ受体激动药。临床上其效价与芬太尼相似,为阿芬太尼的15~30倍。注射后起效迅速,效价消失快,是真正的短效阿片类药。可增强异氟烷的麻醉效能,降低其MAC,其程度与年龄相关。稳态分布容积0.39L/kg,清除率41.2ml/(kg·min),终末半衰期9.5分钟。其作用消失快主要是由于代谢清除快,而与分布无关。即使输注4小时,也无蓄积作用,其终末半衰期仍为3.7分钟。
  ⑵药动学:瑞芬太尼在体内的代谢途径是被组织和血浆中非特异性酯酶迅速水解。其酯键裂解后大部分(>98%)成为酸性代谢物(GR 90291),极小部分(1.1%)成为去羟基代谢物(GR 94219)。其代谢物GR 90291的效价仅为瑞芬太尼的0.1%~0.3%。代谢物经肾排出,清除率不受体重、性别或年龄的影响,也不依赖于肝肾功能。即使在严重肝硬化病人,其药代动力学与健康人相比无显著差异,只是对通气抑制效应更敏感,可能与血浆蛋白含量低、游离部分增加有关。
不良反应 ⑴常见恶心、呕吐、呼吸抑制、心动过缓、低血压和肌肉强直,上述不良反应在停药或降低输注速度后几分钟内即可消失。
⑵临床还发现有寒战、发热、眩晕、视觉障碍、头痛、呼吸暂停、瘙痒、心动过速、高血压、激动、低氧血症、癫痫、皮肤潮红与过敏。
⑶较少见:便秘、腹部不适、口干、胃食管反流、吞咽困难、肠梗阻、心肌缺血。心肌缺血、晕厥、肌肉强直、胸痛。咳嗽、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喉痉挛、喘鸣、鼻充血、胸腔积液、肺水肿、焦虑、不自主运动、震颤。皮疹、荨麻疹。尿潴留、少尿、贫血、淋巴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禁忌症 ⑴已知对本品中各种组分或其他芬太尼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⑵重症肌无力及易致呼吸抑制的患者禁用。
⑶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⑴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不需调整剂量。肝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对瑞芬太尼呼吸抑制的敏感性增强,使用时应监测。
⑵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产妇应用时有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的危险;孕妇用药,医生应权衡利弊。
⑶本品能经母乳排泄,因而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在必须使用时,医生应权衡利弊。
⑷下列情况慎用:运动员、心律失常、慢性梗阻性肺部疾患、呼吸储备力降低及脑外伤昏迷、颅内压增高、脑肿瘤等易陷入呼吸抑制的患者慎用。
⑸2~12岁儿童用药与成人一致。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⑹65岁以上老年患者用药时,初始剂量为成人剂量的一半,持续静滴给药剂量应酌减。
⑺在推荐剂量下,本品能引起肌肉强直。肌肉强直的发生与给药剂量和给药速度有关。
⑻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停用14日以上方可使用,而且应使用小剂量。
⑼使用本品出现呼吸抑制时应妥善处理,包括减小输注速率或暂时中断输注。
⑽本品能引起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可以预先给予适量的抗胆碱能药物缓解这些反应。
⑾本品停止给药后,5~10分钟镇痛作用消失,对于预知需术后镇痛的患者,在停止本品前需给予适宜的替代镇痛药。
⑿在非麻醉诱导情况下,不得以患者的意识消失为药效目标而使用本品。
⒀本品不能单独用于全麻诱导,即使大剂量使用也不能保证意识消失。
⒁本品处方中含有甘氨酸,因而不能用于硬膜外和鞘内给药。
⒂禁止与血、血清、血浆等血制品经同一途经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与本品也有协同作用,合用时应慎重,并酌情减量;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其余参阅芬太尼。
给药说明 用于心血管手术病人,其清除率在心肺转流后无改变。其缺点是手术结束停止输注后没有镇痛效应,可在手术后改用镇痛剂量输注。瑞芬太尼对呼吸有抑制作用,其程度与阿芬太尼相似,但停药后恢复更快,停止输注后3~5分钟恢复自主呼吸。可使动脉压和心率下降20%以上,下降幅度与剂量不相关,不引起组胺释放。但也可引起恶性、呕吐和肌僵硬,但发生率较低。
用法与用量   肥胖患者应避免过量用药,应根据理想体重计算用量。
  本品只能用于静脉给药,特别适用于采用定量输注装置静脉持续滴注给药。可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0.45%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并稀释成25μg/ml、50μg/ml或250μg/ml浓度的溶液。可能情况下,应采用专用静脉输液通路。应根据同时使用的其他麻醉药物和患者的体征,及时调整给药速度和剂量。
  ⑴麻醉诱导:本品应与吸入麻醉药、催眠药(如丙泊酚、硫喷妥钠、咪达唑仑、氧化亚氮、七氟烷或氟烷)一并给药,用于诱导麻醉。成人按0.5~1μg/kg的剂量持续滴注。也可在静脉滴注前给予0.5~1μg/kg的初始剂量静推,静推时间应>60秒。
  ⑵气管插管患者的麻醉维持:在气管插管后,应根据其他麻醉用药,依据上表指示减少本品输注速率。由于本品起效快,作用时间短,麻醉中的给药速率可以每2~5分钟增加25%~100%或减小25%~50%,以获得满意的μ阿片受体兴奋的药理反应。患者麻醉过浅时,每隔2~5分钟给予0.5~1μg/kg剂量静脉注射给药,以加深麻醉深度。
剂型与规格
冻干粉针 1mg基药 2mg基药 5mg基药 XN01AH乙0977 5%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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