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Dihydrocodeine | |||||||
其他名称 | 酒石酸双氢可待因、二氢可待因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是否禁止零售 | 禁止零售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针状体。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缓解中度以上疼痛。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双氢可待因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镇痛作用。其镇痛强度介于吗啡和可待因之间。 ⑵药动学:据文献报道,健康成人口服酒石酸双氢可待因30mg后,Tmax为1.6小时,Cmax为71.8ng/ml。迅速在体内代谢,血中酸性代谢产物比原型含量高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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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皮肤瘙痒。 ⑵严重不良反应:①长期使用会产生药物依赖性。突然停药会产生戒断反应,如打喷嚏、流泪、出汗、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瞳孔散大、头痛、失眠、不安、妄想、震颤、全身肌肉、关节痛、呼吸急促等,因此停药应逐渐减少每日用量 ,观察患者症状的同时进行减量; ②呼吸抑制。因此,如出现气短、呼吸缓慢、不规则呼吸等呼吸异常现象时应终止给药,同时可给予阿片类药物拮抗剂,如纳洛酮等;③精神错乱;④无气肺、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⑤炎性肠道患者使用后,会出现麻痹性肠梗阻、中毒性巨结肠。 ⑶其他不良反应:①循环系统:心率不齐、血压变动、颜面潮红等;②精神神经系统:困倦、眩晕、视力调节障碍、出汗等;③消化系统:恶心、呕吐、便秘等;④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⑤其他:排尿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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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呼吸抑制。 ⑵呼吸道阻塞性疾病。 ⑶慢性肺功能障碍者。 ⑷因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支气管哮喘发作时禁用。 ⑸诊断不明确的急腹症患者禁用。 ⑹休克、昏迷或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⑺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⑻抽搐状态。 ⑼急性酒精中毒。 ⑽对阿片类生物碱过敏者。 ⑾失血性大肠炎及细菌性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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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心功能不全者。②肺功能不全者。③肝、肾功能不全者。④脑器质性病变者。⑤处于休克状态者。⑥代谢性酸中毒者。⑦甲状腺功能低下者。⑧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者。⑨既往有药物依赖史者。⑩老年患者,身体衰弱者,因前列腺肥大所致的排尿困难、尿道狭窄及尿路手术后者,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及近期进行了胃肠道手术者,有抽搐既往史者,胆囊病变及胆结石者,严重的炎性肠道疾病者。 ⑵本品长期使用会药物依赖性。 ⑶使用本品会有困倦、眩晕等发生,因此,驾驶车辆和机械操作者应特别注意。 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老年人因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呼吸抑制,因此推荐从低剂量开始,密切观察,慎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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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与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吩噻嗪类药、巴比妥类药等)、三环类抗抑郁药、吸入性麻醉药、MAO抑制药、β受体阻滞药(如普萘洛尔)、乙醇等有协同作用,会增强中枢抑制作用。 ⑵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会增强抗凝血作用。 ⑶与抗胆碱能药合用,会增强抗胆碱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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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30~60mg,一日3次或遵医嘱,餐后服用。需依据临床症状调整剂量,如全日用量超过240mg而镇痛不佳时,请改用更强效的镇痛药。控释片,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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