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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微腥,味甜。
贮存条件 密封,阴凉处保存。
功能主治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 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成份/药理作用 珍珠精卵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阳虚体质者忌服。
注意事项 1. 忌食辛辣食物。
2. 妊娠期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3. 糖尿病患者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 月经过多服药5天,出血未见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均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7. 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 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ml,一日2次,5天为一个疗程。
剂型与规格
口服溶液剂 10ml 暂无
合剂 20ml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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