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味苦、涩、微酸。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补血益气,调经养颜。用于妇女月经不调,及其所引起的痛经、面色淡暗或有暗斑。 | |||||||
成份/药理作用 | 地板藤、黄芪、女贞子、小红参、玉带草、三七。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感冒时不宜服用。月经量多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过多,或经期紊乱,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4. 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