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有少量的沉淀;具特异香气,味苦辛。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适用于由气滞血瘀证引起的胃脘痛,原发性痛经症状的缓解。 | |||||||
成份/药理作用 | 当归、白芍、川芎、延胡索、细辛、冰片、炙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胃肠道反应。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本品久贮可能产生少量轻摇易散失的沉淀,不影响其内在质量及疗效。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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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用于胃痛、腹痛,一次口服10~20ml,一日3次。用于痛经,一次口服20ml,一日3次,月经期前4天开始服用,连服7天为一疗程。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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