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青灰色或灰黄色的粉末;味微苦、涩,有清凉感。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缓解口疮及喉痹引起的口腔咽喉肿痛,灼热干燥,咽喉异物感。 | |||||||
成份/药理作用 | 珍珠粉、玄参、黄柏、青黛、五倍子、白矾(煅)、甘草、薄荷脑、冰片。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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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每2~3小时对准患处喷或敷药一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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