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略具清凉感。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咳嗽。 | |||||||
成份/药理作用 | 鱼腥草、板栗壳、海浮石、荆芥、前胡、葶苈子、矮地茶、知母。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及代谢性酸中毒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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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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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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