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Ribonucleic Acid Ⅱ | |||||||
其他名称 | BP素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易溶于水。 | |||||||
贮存条件 |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 |||||||
适应证 | 免疫调节药。适用于胰腺癌、肝癌、胃癌、肺癌、乳腺癌、软组织肉瘤及其他癌症的辅助治疗,对乙型肝炎的辅助治疗有较好的效果。本品亦可用于其他免疫机能低下引起的各种疾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功能和抑瘤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核糖核酸可明显抑制带瘤小鼠肿瘤的生长,使实体瘤体积缩小或消失,其抑瘤率为68.3%。病理组织学证实,本品能引起瘤细胞空泡样变性和液化性坏死,在其周围有大量增生纤维芽细胞、巨噬细胞和淋巴细胞,甚至以结缔组织代替瘤组织。 | |||||||
不良反应 | 上市后监测收集到以下不良事件: ⑴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潮红、紫绀、血压下降、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⑵全身性反应:头晕、畏寒、寒战、发热、乏力、面色苍白、多汗、 抽搐、意识模糊等。 ⑶呼吸系统:咳嗽、呼吸急促、咽喉痛等。 ⑷心脑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⑸皮肤及其附件:局部红肿、红斑疹、斑丘疹、荨麻疹等。 ⑹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胃部不适等。 ⑺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疼痛、红肿、麻木、静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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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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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给药后如出现荨麻疹、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⑵注射部位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⑶过敏性体质患者慎用。 ⑷据文献报道,本品与甲磺酸培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葡萄糖酸依诺沙星注射液序贯使用时,可出现浑浊现象,在临床用药中应避免与上述药物直接接触,两种药物使用应间隔一段时间。 ⑸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应避免光照和高温(应在20℃ 以下保存)。用药前和配制后应认真检査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裂纹、 松盖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⑹药品与稀释液配药后,应即配即用,不可长时间放置。静咏滴注时,建议滴速小于40滴/分。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 ⑺本品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应对患者用药全过程监护 (特別是前30分钟),防止突发事件;对有严重过敏史/首次用药的患者用药应慎重,若出现皮肤瘙痒、心慌、口唇发绀等症状, 应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以避免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除立即停药外,可给予抗组胺/激素等抗过敏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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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
给药说明 | ||||||||
用法与用量 | 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100~300mg(1~3支),一日1次;以2ml无菌生理盐水或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内注射,50~100mg,一日1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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