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支付标准:1.29元(0.46g/片) | |||||||
医保备注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协议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微,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成份/药理作用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心悸、头晕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当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5.脾虚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肝病、肾病等严重者慎用。 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8.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肺癌等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当去医院就诊。 10.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或咳嗽咳痰症状加重,或出现喘息气促等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 11.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12.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倍正常上限值者。 13.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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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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