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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砂消食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贮存条件 密封,遮光保存。
功能主治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等消化功能减弱者。
成份/药理作用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ml,一日2次;3~11岁,每次10ml,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ml,一日2次。成人:每次2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剂型与规格
合剂 10ml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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