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散寒化湿颗粒源自“寒湿疫武汉抗疫一号协定方”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散寒化湿、宣肺透邪、辟秽化浊、解毒通络。用于寒湿郁肺所致疫病,症见发热,乏力,周身酸痛,咳嗽,咯痰,胸闷憋气,纳呆,恶心,呕吐,腹泻,大便粘腻不爽;舌质淡 胖齿痕或淡红,舌苔白厚腻或腐腻,脉滑或濡。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苦、涩。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用于寒湿郁肺所致疫病(包括寒湿郁肺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疑似患者)。症见发热,乏力,周身酸痛,咳嗽,咯痰,胸紧憋气,纳呆,恶心,呕吐,大便粘腻不爽。 | |||||||
成份/药理作用 | 生麻黄、生石膏、苦杏仁、羌活、葶苈子、绵马贯众、地龙、徐长卿、广藿香、佩兰、苍术、云苓、白术、焦山楂、焦六神曲、焦麦芽、厚朴、焦槟榔、煨草果、生姜。 | |||||||
不良反应 | 临床实践中,偶见恶心、呕吐、腹痛、腹胀、饮食难化等。 | |||||||
禁忌症 | ⑴对本品及所含药味过敏者禁用。 ⑵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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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少食生冷寒凉,厚腻之品。 ⑵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⑶因本品含有麻黄,高龄、高血压或有心脏病者慎用或不用。 ⑷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基础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⑸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⑹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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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湿热与寒湿是两个不同的中医证型,只有辩证为寒湿郁肺证的新冠肺炎患者才适用,请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盲目使用。 | |||||||
用法与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0g(2袋),一日3次。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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