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Measles,Mumps and Rubella Combined Vaccine,Live | |||||||
其他名称 |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 | |||||||
基本药物 | 基药(一类疫苗) | |||||||
是否禁止零售 | 禁止零售 | |||||||
性状 | 为乳酪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橘红色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于2~8℃避光保存与运输。有效期18个月。 | |||||||
适应证 | 用于预防麻疹、腮腺炎和风疹。年龄为8个月以上的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易感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麻疹病毒减毒株和腮腺炎病毒减毒株分别接种原代鸡胚细胞,风疹病毒减毒株接种人二倍体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按比例混合配制,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制成。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麻疹病毒、腮腺炎病毒和风疹病毒的免疫力。 | |||||||
不良反应 | ⑴常见不良反应:①一般接种疫苗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或触痛,多数于2~天内自行消失。②一般在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轻度者,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中度或发热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③皮疹:接种疫苗后6~12天,有可能出现散在性皮疹,出疹时间不超过2天,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④可有轻度腮腺和唾液腺肿大,一般一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对症治疗。 ⑵罕见重度发热反应,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⑶极罕见不良反应:①过敏性皮疹:发现时应及时就诊,给以抗过敏治疗。②过敏性休克:接种后1小时内可能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0.5mg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③过敏性紫癜: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④血小板减少性紫癜。⑤成年人接种后可发生关节炎,大关节疼痛或和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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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禁用于:①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菌药)过敏者;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③妊娠期妇女;④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药治疗者;⑤患脑病、未经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
注意事项 | ⑴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病史者,过敏体质者。 ⑵开启疫苗瓶或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⑶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或失效,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⑷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⑸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至少观察30分钟(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⑹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⑺使用其他减毒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但风疹和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⑻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病流行季节使用。 ⑼育龄妇女注射本品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⑽严禁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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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每一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和风疹病毒均不低于3.0lg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不低于3.7lgCCID50。 | |||||||
用法与用量 | ⑴按标签规定量加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复溶并摇匀后使用。 ⑵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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