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Bevacizumab | |||||||
其他名称 | 贝伐单抗、阿瓦斯汀、阿伐司汀、安维汀、安可达、达攸同、博优诺、普贝希、朴欣汀、贝安汀、安贝优、AVASTIN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静脉注射用无菌溶液,pH5.9~6.3,澄清至微带乳光、无色至浅棕色液体。 | |||||||
贮存条件 | 必须储存在原包装内,冷藏于2~8℃,避光保存。不能冷冻,不能摇动。 | |||||||
适应证 | ⑴用于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⑵用于治疗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⑶用于治疗肝细胞癌(肝癌)。 ⑷本品联合紫杉醇、多柔比星脂质体或托泊替康中的任意一种用于治疗成人之前接受过不超过2期化疗的铂耐药型复发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⑸联合信迪利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⑹用于治疗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脉络膜新生血管化【美国FDA未批准;《2015美国眼科学会临床指南: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更新版)》】。 ⑺用于治疗成人转移性乳腺癌【美国FDA未批准;NCCN临床实践指南:乳腺癌(2018.V1)】。 ⑻本品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联合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用于治疗成人持久性、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美国FDA已批准;NCCN临床实践指南:宫颈癌(2016 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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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重组的人源性IgG1单克隆抗体,可与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结合,阻碍VEGF与其受体在内皮细胞表面相互作用。体外的血管生成模型显示VEGF与其受体作用可导致内皮细胞增殖和新的血管生成。 ⑵药动学:由于不能区分血清中游离的本品和已与VEGF配体结合的本品,因此通过测定总的血清浓度来评估它的药代学特点。对491例接受每周20mg/kg治疗的患者进行测定,半衰期大约为20天(11~50天)。本品的清除随体重、性别及肿瘤负荷不同而不同。对体重进行调整后的结果显示,男性廓清率高于女性(0.262L/d比0.207L/d),肿瘤负荷大的患者廓清率高于负荷小者(0.249L/d比0.199L/d)。但另一个随机研究并未显示用量与临床疗效有相关性。剂量不需按年龄和性别进行调整。尚无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用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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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高血压:半数的舒张压升高超过110mmHg。 ⑵出血: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少量出血,以鼻出血常见;另一种为严重的致命性肺出血,但有关脑转移患者出现脑出血的情况尚不明确。 ⑶胃肠道穿孔。 ⑷充血性心力衰竭。 ⑸肾病综合征:表现为蛋白尿。 ⑹其他:输液反应,衰弱、疼痛、腹泻、白细胞减少等。 ⑺动脉夹层:可能发生包括主动脉夹层在内的动脉夹层。应仔细监测患者情况,一旦发生任何异常,应停药并采取适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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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严重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由于本品能影响手术切口的愈合,术后至少28天才能开始本品的治疗;有严重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研究表明,IFL方案联用本品时伊利替康的活性代谢物SN38的血中浓度比单用IFL方案(相同剂量)平均增高33%。 | |||||||
用法与用量 | 静脉滴注:一般为一次5mg/kg,每2周1次(每一种肿瘤推荐剂量不同)。应用时先用生理盐水稀释到1mg/ml后摇匀静脉缓慢滴注。首次滴注速度为50mg/h,如无反应速率可以加快,最高400mg/h;用药前可以给予苯海拉明预防过敏反应;为预防高血压,服抗高血压药的患者可以在用药前12小时适当调整抗高血压药物;本品不可与其他药物混用,也不可静脉注射。 用于治疗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脉络膜新生血管化。玻璃体内注射1.25mg/0.05ml。 治疗成人转移性乳腺癌。联合紫杉醇化疗方案时静脉注射的推荐剂量:10mg/kg,每2周给药1次。 联合紫杉醇、多柔比星脂质体或托泊替康中的任意一种用于治疗成人之前接受过不超过2期化疗的铂耐药型复发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1.静脉输注,10mg/kg ,每两周给药一次。联合紫杉醇、多柔比星脂质体或托泊替康(每周给药一次)中的任意一种;2.静脉输注,15mg/kg,每3周给药一次。联合托泊替康(每3周给药一次)。 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联合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用于治疗成人持久性、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静脉输注,15mg/kg,每3周给药1次。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中的任意一种。 用于卵巢上皮癌:7.5mg/kg,iv,三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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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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