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
成份/药理作用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口干、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和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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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2.本品与环孢素A同用,可能引起环孢素A血药浓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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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临床应用】外感风寒或内有郁热所致,症见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舌红,苔薄白或薄黄,脉浮;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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