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颗粒剂:每袋装5g、7.5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泻火解读,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大黄、黄芩、黄连。 | |||||||
不良反应 | 偶有腹痛、腹泻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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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阴虚火旺者慎用。不可过量、久服本品。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4次者,应减量。 | |||||||
用法与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g,一日3~4次。儿童酌减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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