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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
其他名称 珍珠明目液
基本药物 基药(滴眼剂:每支装8ml、10ml、12ml、15ml)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4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贮存条件 密封,阴凉处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肝虚火旺引起的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长期使用可以保护视力。
成份/药理作用 珍珠液、冰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 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 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 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外用。滴于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剂型与规格
滴眼液 8ml基药 10ml基药 15ml基药 ZE02甲1068 0% 哪儿有
滴眼液 12ml基药 ZE02甲1068 0%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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