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微甜、微苦(无蔗糖)。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
成份/药理作用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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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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