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苦(无糖型)。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板蓝根、金银花、连翘、麦冬、桔梗、大青叶、僵蚕、薄荷、玄参、黄芩、山楂(焦)、地黄、天花粉、浙贝母、牛蒡子(炒)、大黄。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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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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