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 复方大青叶合剂

复方大青叶合剂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功能主治 疏风清热,解毒消肿,凉血利胆。用于外感风热或瘟毒所致的发热头痛,咽喉红肿,耳下肿痛,胁痛黄疸;流感、腮腺炎、急性病毒性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成份/药理作用 大青叶、山银花、羌活、拳参、大黄。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 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 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用于急性病毒性肝炎,一次30ml,一日3次。
剂型与规格
合剂 10ml 100ml 暂无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11353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