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利咽,散结止痛,祛痰止咳。用于风热袭肺或痰热壅肺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咳嗽;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及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瓜子金、大青叶、野菊花、海金沙、白花蛇舌草、紫花地丁。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头晕、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5.咽部异物感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虚火喉痹者慎用;孕妇慎用;老人及素体脾胃虚弱者慎服。 | ||||||||||||||
用法与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0g,或14g,或5g,一日3次,儿童酌减。 | ||||||||||||||
剂型与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