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 金莲花口服液

金莲花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4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袭肺,热毒内盛证,症见发热恶风,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成份/药理作用 金莲花。
不良反应 目前尚未检索到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药交代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给药说明 【临床应用】
感冒:外感风热所致,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咳嗽,咽喉痛,舌红,苔黄,脉浮数;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喉痹:发热袭肺,热毒內盛所致,症见发热,咽喉痛,或声音嘶哑,舌红,苔黄,脉浮数;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乳蛾:风热外感,热毒內盛所致,症见发热,头痛,咽喉肿痛,舌红,苔黄,脉浮数;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剂型与规格
口服液 10ml ZA04B乙0106 5% 哪儿有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4664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