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功能主治 | 清热散风,退翳明目。主治风火外邪上扰于目之外障眼病,暴风客热,天行赤眼,睑生风粟,胬肉攀睛,黑睛生翳障。用于急性结膜炎、过敏性结膜炎、流行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沙眼、冀状胬肉、化脓性角膜炎初起等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炉甘石、黄连、硼砂、琥珀、人工牛黄、冰片、熊胆、麝香。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腥物。 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 3.小儿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应用。 4.蘸点眼药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如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明显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需应用其它眼药时,两药相距间隔1小时以后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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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用消毒玻璃棒蘸药粉如小米粒大小,点于睑缘近泪点处,一日2次;除胬肉外,一般治愈即可停药。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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