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功能主治 |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
成份/药理作用 | 麝香、龙胆草。 | |||||||
不良反应 | 该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眼部疼痛、红肿、瘙痒等。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结膜或角膜损伤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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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 2.小儿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应用。 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4.如与其他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 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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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与用量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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