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生津。主治阳明气分热证或外感热病的气分热证,症见发热面赤,烦渴引饮,汗出恶热等。用于急性热病、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及流行性脑炎、流行性出血热、糖尿病、肾小球肾炎、风湿性心肌炎、关节炎及眼科外障、妇科经闭等出现高热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石膏、知母、甘草、粳米。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5~20ml,小儿4~6岁,一次10~15ml;3岁以内,一次5~10ml;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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