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颗粒剂:每袋装2.5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褐绿色的颗粒;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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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本品不宜过量、久服。 | |||||||
用法与用量 | 用温开水送服:一次2.5g(1袋),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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