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皮肤康洗剂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略黏稠液体,气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的湿疮,症见瘙痒、红疹、丘疹、水疱、渗出、糜烂等,或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白带量多等症;急性湿疹或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酒精过敏者禁用;月经期、患有重度宫颈糜烂者禁用;阴性疮疡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忌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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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急性湿疹:一次适量,外涂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后湿敷,一日2次。阴道炎:用药前,先用清水洗净局部,用蒸馏水将10ml药液稀释10倍,用带尾线的棉球蘸药液后置于阴道内,每晚换1次,或遵医嘱。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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