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医保支付标准:4.94元(2ml/支);16.92元(10ml/支);28.76元(20ml/支) | |||||||
医保备注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明确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发作证据的重症抢救患者。协议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功能主治 | 活血化瘀,通脉舒络。用于瘀血闭阻所致的胸痹及中风,症见胸痛,胸闷,心悸,口眼歪斜,言语謇涩,肢体麻木,活动不利等症;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瘀血型肺心病、缺血性脑病、脑血栓。 | |||||||
不良反应 | 本品有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头痛、头晕、心悸、寒战、发热、面部潮红、恶心、呕吐、腹泻、胸闷、呼吸困难、喉头水肿、抽搐等,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罕见过敏性休克。 | |||||||
禁忌症 | 1.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时间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⑵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⑶月经期妇女慎用。 ⑷过敏体质者慎用。 ⑸特殊人群(特别是老年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 ⑹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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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ml,加入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4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2次;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改用0.9%的生理盐水稀释使用;或遵医嘱。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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