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 |||||||
其他名称 | 三七皂苷注射制剂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每支装100mg、200mg、40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4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味苦、微甘;有引湿性。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功能主治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脑络瘀阻,中风偏瘫,肢体活动不利,口眼歪斜,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三七总皂苷。 | |||||||
不良反应 | ⑴全身性损害:发热、寒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⑵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喉水肿等。 ⑶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等。 ⑷心率及心律紊乱:心悸、心动过速等。 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震颤等。 ⑹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等。 ⑺心血管系统损害:紫绀、潮红、血压下降、血压升高等。 ⑻其他损害:血尿、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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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 ⑵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⑶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 ⑷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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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头面部发红、潮红,轻微头胀痛是本品用药时常见反应。 ⑵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尚可继续用药。 ⑶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 ⑷有出血倾向者慎用;孕妇、月经期妇女慎用;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者、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⑸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⑹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⑺用药期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 ⑼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⑽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⑾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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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⑴静脉滴注:一次200~400m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⑵静脉注射:一次200mg,以25%~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缓注射,一日1次。15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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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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