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辛麻、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保存。 | |||||||||||||||||||||
功能主治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及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
成份/药理作用 | 国家保密方。 | |||||||||||||||||||||
不良反应 | 偶有恶心、呕吐、口唇麻木、头晕目眩等,停药后症状消除,外用无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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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按剂量杯所示刻度量取,常用量一次3格至5格(3~5ml),一日3次,最大量一次10格(10ml);外用,取适量擦揉患处,每次3分钟左右,一日3~5次,可止血消炎;风湿筋骨疼痛,蚊虫叮咬,一、二度冻伤可擦揉患处数分钟,一日3~5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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