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小蜜丸,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补肝肾,益精血。用于肝肾两虚,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痿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
成份/药理作用 | 制何首乌、当归、补骨脂(黑芝麻炒)、枸杞子(酒蒸)、菟丝子(炒)、茯苓、牛膝(酒蒸)。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能引起肝生化指标异常。 |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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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害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3.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5.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6.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7.儿童、哺乳妇女、老年人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本品宜饭前服用。 10.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药师或医师。 12.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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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小蜜丸一次30丸,一日2次,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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