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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珠明目滴眼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4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贮存条件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功能主治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
成份/药理作用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不良反应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滴眼:取本品1支(0.3g)倒入装有5ml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一次3滴,一日2次,一个月为一疗程。
剂型与规格
滴眼液 0.15g 2.5ml 0.3g 5ml ZE01乙1063 5%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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