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 | |||||||
成份/药理作用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
不良反应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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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g)倒入装有5ml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一次3滴,一日2次,一个月为一疗程。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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