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Chloral Hydrate | ||||||||||||||||||||||||||||
其他名称 | 水化氯醛、含水氯醛、CCL3·CH(OH)2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医保支付标准:17元(灌肠剂 1.34g:0.5g/瓶);25.11元(水合氯醛浓缩液 0.671g∶0.5g/糖浆(稀释液)4.5ml/瓶);42.68元(水合氯醛浓缩液 1.342g∶1g/糖浆(稀释液)9ml/瓶)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灌肠剂并限儿童。糖浆剂组合包装限儿童检查、操作前的镇静、催眠。协议期: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直肠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或无色透明的结晶;有刺激性,特臭,微苦味;在空气中渐渐挥发。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醚、乙醇或氯仿中易溶。 | ||||||||||||||||||||||||||||
贮存条件 | 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1.用于治疗失眠,适用于不易入睡的患者;作为催眠药,短期应用有效,连续服用超过两周则无效。 2.作为镇静药可解除焦虑,用于麻醉和手术前及睡眠脑电图检查前。 3.用于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以及高热、破伤风、子痫及中枢兴奋药中毒引起的惊厥。 4.曾作为基础麻醉的辅助用药,现已极少应用。 5.用于儿童检查、操作前的镇静、催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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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的中枢性镇静作用被认为是由于它的代谢产物三氯乙醇所致,但其作用机制尚未清楚,可能与巴比妥类相似。本品不缩短REMS期。 ⑵药动学:口服或直肠给药均能迅速吸收,吸收后大部分在肝脏和其他组织内很快被乙醇脱氢酶作用成为具有活性的三氯乙醇。三氯乙醇的蛋白结合率为35%~40%。血浆t1/2约为7~10小时。口服本品30分钟内即能入睡,作用持续时间为4~8小时。三氯乙醇进一步与葡糖醛酸结合而失活,并经肾脏排泄,无滞后作用和蓄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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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严重不良反应:呼吸暂停、呼吸抑制、休克、依赖性、心律失常、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过敏性皮疹或荨麻疹(罕见),精神错乱、幻觉、异常兴奋(罕见)。 ⑵常见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头晕、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笨拙、宿醉、嗜睡、步履不稳。 ⑶其他:头痛、眩晕、共济失调、兴奋、抑郁、构音障碍。 ⑷少数人按推荐的治疗剂量服用水合氯醛后出现可逆的副作用。其他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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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可能导致肝损伤。 | ||||||||||||||||||||||||||||
禁忌症 | ⑴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⑵本品能分泌入乳汁,可致婴儿镇静,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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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本品虽能通过胎盘,但在动物或人均尚未遇见致畸。在妊娠期经常服用,新生儿可产生撤药综合征。 ⑵对诊断的干扰:①尿儿茶酚胺荧光测定,试验前48小时内,不得服用水合氯醛;②酚妥拉明试验,试验前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应停用本品,否则会引起假阳性;③当应用Reddy、Jenkins及Thorn法测定尿17-羟皮质类固醇时,服用本品可导致数据不可靠;④用班氏液测定尿葡萄糖时,可产生假阳性。 ⑶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严重心脏病;②有药物滥用或依赖史;③胃炎和溃疡病(仅指口服时);④严重肝功能损害;⑤间歇性血卟啉病(本品可使急性发作);⑥直肠炎或结肠炎时不可直肠给药;⑦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⑷过量的体征为:持续的精神错乱、吞咽困难、嗜睡、体温低、顽固性恶心、呕吐、胃痛、癫痫发作、呼吸短促或困难、心率减慢、严重乏力,并有可能损害肝肾功能,在恢复时可产生短暂的黄疸或(和)蛋白尿。口服逾量的处理,应考虑洗胃,支持呼吸与循环的功能,维持体温正常;并按需给氧或做人工呼吸,心电图监测,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清除血液中三氯乙醇,可考虑血液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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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中枢神经抑制要、中枢抑制性抗高血压药(如可乐定、硫酸镁)、单胺氧化酶抑制药、三环类抗抑郁药与本品合用时可使水合氯醛的中枢性抑制作用更明显。 ⑵与抗凝药同用时,抗凝效应减弱,应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抗凝血药用量。 ⑶服用水合氯醛后静注呋塞米注射液,可导致出汗、烘热、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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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按医嘱用药,不得随便超量,长期服用可成瘾。 | ||||||||||||||||||||||||||||
给药说明 | ⑴按规定用药,不得随便超量,长期服用大于产量时,可产生精神或躯体依赖性,可成瘾;一般连续用药两周,即可出现耐药性,停药时有可出现撤药综合征;不得漏服,也不要一次服双倍量。 ⑵长期应用本品作为镇静或接触焦虑,应定期就医随访,不要随便症见用量,撤药时宜递减。 ⑶口服过量的处理:应考虑洗胃,支持呼吸和循环功能,维持体温正常;并按需给氧或做人工呼吸,心电图监测,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清除血液中的三氯乙醇,可考虑血液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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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用于镇静催眠:⑴成人常用量:口服,①催眠,一次0.5~1.0g,睡前15~30分钟服用。②镇静,一次0.25g,一日3次,餐后服用。③基础麻醉,一次0.5~1.0g,术前30分钟服用。通常成人一次最大限量为2.0g。 ⑵小儿常用量:口服,①催眠,小儿耐量较好,一次按体重30~5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²,睡前服用,一次最大限量为1.0g;亦可按体重16.7mg/kg或按体表面积500mg/m²,一日3次。②镇静,一次按体重8mg/kg或按体表面积250mg/m²,最大限量为500mg,一日3次,口服或灌肠,口服时需稀释。用于癫痫持续状态及惊厥:⑴成人常用量:3g保留灌肠。常用10%溶液30ml,稀释1~2倍后一次灌入,方可见效。 ⑵小儿常用量:口服或灌肠。一次按体重30~50mg/kg。极量一次为1.0g。 ⑷用于儿童检查、操作前的镇静、催眠。取水合氯醛浓缩液,用取药注射器吸取临床用量的水合氯醛,注入糖浆(稀释液)中,剧烈振摇3次以上,混匀,得临床使用液,现配现用,一次服用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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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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