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
成份/药理作用 | 柴胡。 | |||||||
不良反应 | 目前尚未检索到不良反应报道。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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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 |||||||
给药说明 | 【临床应用】外感发热:外感风热所致感冒,症见发热,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舌红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此外,柴胡口服液还有用于治疗口腔溃疡的临床报道。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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