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粉)、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皮疹、瘙痒、头晕、头痛、胸闷、乏力、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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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体虚、便溏者不适用。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2~3次;儿童酌减。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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