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治疡剂 > 生肌敛疮药 > 烫疮油

烫疮油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4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红色油状液体。
贮存条件 密封。
功能主治 清热止痛,解毒消肿,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成份/药理作用 冰片、紫草、当归、白芷、龙血竭、虫白蜡、麻油、甘草。
不良反应 偶见轻度红斑、瘙痒、刺激性疼痛。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剂型与规格
油剂 10ml 30ml 50ml ZB01B乙0880 5% 哪儿有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4621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