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颗粒剂:每袋装4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4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清宣肺气、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外感咳嗽的表寒里热证。 | |||||||
成份/药理作用 | 麻黄(炙)、苦杏仁、桔梗、前胡、浙贝母、百部、北沙参、木蝴蝶、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 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剂型与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