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功能主治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
成份/药理作用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焦山楂、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焦槟榔。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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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ml;3~7岁,一次5ml;7~15岁,一次10ml;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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