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微香,味甜、微酸、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阴凉处保存。 | |||||||
功能主治 | 苗医:旭嘎怡沓痂,麦靓麦韦艿曲靳,造内素远郎秀阿比赊,求抡歪,烟该凶柯,阿卖欧及白细胞减少。 中医:解毒散结,和胃生津。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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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药理作用 | 刺梨果(鲜)、苦参、金荞麦。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药师或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原因不明的头昏、恶心呕吐或白细胞减少等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9.本品宜饭前服用。 10.服用时请勿加热。本品就贮有少量沉淀。服用时需振摇均匀。 11.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2.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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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服用时请勿加热。本品久贮有少量沉淀,用时需振摇均匀。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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