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
成份/药理作用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
不良反应 |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毒性反应,个别病例出现咽干、胃灼感、心悸、手发抖等副作用,均较轻微,不影响继续服药。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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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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