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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颗粒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成份/药理作用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不良反应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毒性反应,个别病例出现咽干、胃灼感、心悸、手发抖等副作用,均较轻微,不影响继续服药。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剂型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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