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英文名称 |
其他名称 |
是否基药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医保类别 |
医保备注 |
给药方式 |
安全分级 |
1 |
托珠单抗 |
Tocilizumab |
雅美罗、Actemra、施瑞立、安维泰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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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限注射剂并限:1.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的二线治疗;2;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 |
2 |
乌司奴单抗 |
Ustekinumab |
优特克单抗、喜达诺、赛乐信、STELARA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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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皮下注射限:1.对环孢素、甲氨喋呤(MTX)等其他系统性治疗或 PUVA(补骨脂素和紫外线 A)不应答、有禁忌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2.对其他系统性治疗或光疗应答不足或无法耐受的 6岁及以上儿童和青少年(体重60公斤至100公斤)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3.对传统治疗或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拮抗剂应答不足、失应答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患者。静脉输注限对传统治疗或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拮抗剂应答不足、失应答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患者。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3 |
维得利珠单抗 |
Vedolizumab |
维多珠单抗、安吉优、Entyvio® |
非基药 |
肠道外给药 |
B |
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对传统治疗或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抑制剂应答不充分、失应答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成年患者;2.对传统治疗或 TNFα抑制剂应答不充分、失应答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的成年患者。协议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4 |
戈利木单抗 |
Golimumab |
欣普尼、Simponi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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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限注射剂并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 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 |
5 |
地舒单抗 |
Denosumab |
地诺单抗、狄诺塞麦、安加维、普罗力®、Prolia、Xgeva |
非基药 |
肠道外给药 |
C |
医保(乙) |
2024版,限注射剂 |
6 |
帕妥珠单抗 |
Pertuzumab |
Perjeta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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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限注射剂并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且支付不超过12个月:1.HER2阳性的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2.具有高复发风险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
7 |
奥妥珠单抗 |
Obinutuzumab |
加佐瓦罗、CD20单抗Gazyv、佳罗华/Gazyvaro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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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与化疗联合,用于初治的Ⅱ期伴有巨大肿块、Ⅲ期或Ⅳ期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达到至少部分缓解的患者随后用奥妥珠单抗维持治疗。协议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8 |
特瑞普利单抗 |
Toripalimab |
拓益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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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2.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3.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4.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7.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ⅢA-ⅢB 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8.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9.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10.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PD-L1 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9 |
信迪利单抗 |
Sintilimab |
重组全人源抗PD-1单克隆抗体、达伯舒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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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2.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2)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 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3.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及胃食管交界处腺癌的一线治疗。。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0 |
卡瑞利珠单抗 |
Camrelizumab |
艾立妥、艾瑞卡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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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2.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3.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5.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晚期鼻咽癌患者的治疗;6.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7.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8.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9.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协议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1 |
替雷利珠单抗 |
Tislelizumab |
百泽安®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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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2.PD-L1 高表达的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3.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4.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5.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以及EGFR和ALK阴性或未知的,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NSCLC成人患者;6. 至少经过一种全身治疗的肝细胞癌的治疗;7.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MSI-H)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dMMR)的成人晚期实体瘤患者:既往经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既往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8.既往接受过一线标准化疗后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的治疗;9.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一线治疗;10.PD-L1 高表达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一线治疗;11.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的一线治疗。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2 |
司库奇尤单抗 |
Secukinumab |
苏金单抗、可善挺、Cosentyx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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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符合系统治疗或光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 6 岁及以上患者;2.常规治疗疗效欠佳的强直性脊柱炎的成年患者;3.既往传统的改善病情抗风湿药(cDMARDs)疗效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协议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3 |
贝利尤单抗 |
Belimumab |
贝利木单抗、倍力腾、Benlysta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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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仍具有高疾病活动(例如:抗ds-DNA抗体阳性及低补体、SELENA-SLEDAI评分≥8)的活动性、自身抗体阳性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5岁及以上患者;2.与常规治疗联合用于活动性狼疮肾炎成人患者。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4 |
达雷妥尤单抗 |
Daratumumab |
达雷木单抗、兆珂、兆珂速、Darzalex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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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注射剂限:1.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美法仑和泼尼松联合用药治疗不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2.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或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3.单药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患者既往接受过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治疗且最后一次治疗时出现疾病进展。皮下注射液限:1.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美法仑和泼尼松联合用药治疗不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2.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3.与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4.单药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患者既往接受过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治疗且最后一次治疗时出现疾病进展;5.新诊断的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患者。本方案不适合也不推荐用于患有 NYHA ⅢB 级或Ⅳ级心脏疾病或Mayo ⅢB期的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患者。协议期:2024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5 |
依奇珠单抗 |
Ixekizumab |
拓咨®、TALTZ |
非基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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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 |
2024版,协议期谈判药品,限:1.适合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度至重度斑块型银屑病成人患者;2.常规治疗疗效欠佳的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成人患者。协议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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