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Tiagabine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无进口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性状 |
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熔点为192℃(分解),在水中的溶解度为3%,不溶于己烷。 |
适应证 |
用于部分性发作及继发性全面发作。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阻滞神经细胞及胶质细胞对GABA的再摄取,从而增加手提部位GABA的含量,增强GABA能神经的抑制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易吸收,生物利用度(F)为96%。以食物同服尅呀延缓吸收,但不影响吸收率。Tmax为0.5~1.5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6%。在肝脏代谢为失活代谢产物,主要以代谢产物从粪便排出,少量从尿排出。Vd为1.0L/kg。t1/2为7~9小时,与药酶诱导剂合用则缩短至2~3小时。有效血药浓度范围1~234ng/ml。 |
不良反应 |
头痛、头晕、乏力、神经质、震颤、腹泻、感冒样症状、共济失调、抑郁、精神混乱。罕见有健忘、情绪不稳、兴奋、眼震、皮疹等。 |
肝损伤 |
⑴肝毒性:
目前关于噻加宾肝毒性的资料有限。临床试验表明,噻加宾治疗与血清转氨酶增加或肝中毒发生频率增加无关。已出版文献中尚无噻加宾引致肝损伤的个例报告,且噻加宾与超敏综合症或自身免疫性无关。 ⑵损伤机制:
尽管噻加宾经肝脏代谢且与细胞色素CYP 450系统相互作用,但并未引致明显的肝毒性。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⑴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对乳儿有危害,应慎用。 ⑵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⑶使用本品出现中等至严重程度的全身乏力者,宜减少剂量或停药。⑷肝病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⑸有报道可增加自杀风险。⑹逐渐撤药,尽量减少增加癫痫发作的次数。 |
药物相互作用 |
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和扑米酮等药酶诱导剂可加速本品的代谢,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至原来的1/3。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为5mg,一日3次,维持量10~15mg,一日3次(与肝酶诱导剂合用)或5~10mg,一日3次(不与肝酶诱导剂合用)。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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