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 清热解毒片

清热解毒片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3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每片重0.315g(薄膜衣片)为乙类非处方药/双跨;每片重0.52g为乙类非处方药;基片重0.3g为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暗黄色;气微,味苦。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成份/药理作用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头晕、头痛等。
禁忌症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与其他清热解毒制剂同时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
剂型与规格
片剂 0.52g 0.3g --- ZA04B甲0090 0% 哪儿有
薄膜衣片 0.315g 0.31g ZA04B甲0090 0% 哪儿有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3894人

扫码关注